新聞快遞
106年敬師月開跑 感謝有你,敬師有禮-全臺謝師一起來
每年9月為教育部之敬師月,希望透過一連串的整合活動,讓每個人都能表達出對生命中難忘師長的感謝,今年教育部整合中華民國觀光工廠促進協會、中華郵政、中國人壽保險、全國商業總會等單位共同舉辦敬師系列活動。106年度敬師月活動包含觀光工廠優惠行動、謝師明信片、教育家部落格粉絲專頁「好老師記一輩子,感謝有你」敬師金句甄選活動、中國人壽保險向老師致敬30秒短片、熱血老師翻轉學生教育愛巡迴專題演講、敬師快閃舞、各縣市政府辦理特色敬師活動等多項活動,結合教育及新媒體粉絲群互動力量,串連所有熱血教師典範人物故事及敬師活動訊息。
記者會現場將播放由中國人壽保險所製作的30秒敬師影片。影片以偏鄉學校臺東縣鹿野鄉永安國小為背景,由學校純樸的孩子們,親口說出對辛苦且永遠不放棄任何一個學生的老師們的感謝。會中並將邀請基隆市立成功國民中學王兆熙老師到場分享教育愛故事。王老師是雙眼全盲的視障教師,身為一名巡迴老師,王老師經常需要面對不同身心障礙的學生,對過動學生,他會用友誼的角度去陪伴,聊他們喜歡的事,找出他們的「情緒按鈕」,協助他們改善人際關係。對視障學生,他會到班上做特教宣導,讓同學知道視障學生需要什麼幫助,應該如何相處。他會為學生尋找適當的教學資源,必要時為學生製作專屬的輔具。王老師對教育的熱情,協助許多身心障礙的學生找到人生的光亮。
教育部為了配合敬師月活動,規劃了一系列的敬師好禮優惠活動。活動期間自106年9月1日開始起跑,所有老師憑教師服務證可至全國大約153家合作廠商享受專屬優惠,誠摯歡迎各位辛苦培育學子的老師們親身體驗全臺各產業的創新服務,並參訪具文化歷史、生產故事、動手體驗特色的DIY實作教學課程,提供各位辛苦的老師教科書以外的知識。如有需要,可上網查詢更詳細的敬師好禮優惠方案內容,詳情請至教育部師培思培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teachereducation.moe/)查詢。
除此之外,全國各縣市的敬師活動即將登場:基隆市舉辦全市敬師賀卡設計比賽,同時舉辦教師跨校桌球與躲避球比賽;嘉義縣教育處舉辦「我心目中的老師」攝影比賽。除此之外,也有各級學校自主發起的敬師活動,國立曾文高商學生透過點歌、創意表演、猜老師兒時照片等敬師活動聯繫師生感情;嘉義縣文昌國小及臺北大龍國小皆不約而同舉行佾舞表演及祭孔釋奠禮活動,宣揚傳統文化,提升尊師重道意涵;南投大鞍國小舉辦敬師茶會、羅娜國小舉辦敬師「真情密語」鼓勵學生說出感謝、南投高商舉辦敬師暖心海報展等。全國各項敬師表揚活動也將於9月展開,以感謝各類優異教育人員在教育現場熱誠奉獻及努力付出。
透過教育家部落格粉絲專業「好老師記一輩子,感謝有你」敬師金句甄選活動,許多民眾都寫下對老師的感謝。如年逾半百的曾麗玲小姐特別感謝他的啟蒙老師林鳳蘭老師,希望他平安健康;70幾歲的楊貞奶奶表示,感恩就是愛的循環,我感謝老師,老師支持孫子,孫子感恩我;現任新竹光武國中黃靖淳老師十分感謝身邊的老師們,因為師長們的提攜和陪伴,讓他成為一個堅持、勇敢的熱血老師!高雄大學蔣秉翃同學表示老師們愛的關懷,收斂他的壞脾氣;彰化的謝金龍覺得對許多特殊兒童而言,學校的老師就是他們的另一個爸爸或媽媽,因為有愛,所以特別偉大…更多溫情的呼喊,都在教育家部落格粉絲團交流,歡迎大家上教育家部落格(https://www.facebook.com/teachersblog.tw/)留言,表達對教師的感謝。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學生9月24日也將在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威秀徒步區演出敬師快閃舞蹈。敬師快閃舞蹈演出時間為9月24日下午4點、4點30分、5點、5點30分,共有4場次的表演活動,以學用合一的創作主題,用跳脫藝術框架的舞臺表演方式演出老師有教無類、不求回報的精神,並藉由學生們活力四射的肢體律動,表達出對老師們的思念與感謝。
9月的教師節即將來到,希望大家透過打電話、寫卡片、發個email、臉書、line或給老師一個擁抱來向老師表達敬意,無遠弗屆地傳達對老師的感謝,讓全臺的老師們擁有最溫暖的教師節。
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9月20日至9月27日)
機構名稱: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組員(1名)
職 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四序列職務者。
(二)考試分發本處所屬人事機構人員,於分發機關服務1年以上為原則。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三序列職務者。
(二)考試分發本處所屬人事機構人員,於分發機關服務1年以上為原則。
三、工作態度主動積極、思慮縝密,且具學習意願及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者尤佳
四、熟諳辦公室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尤佳。
工作內容:
一、職員任免、陞遷、職務歸系、請任、升官等訓練。
二、職員考試及格分發、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試用期滿送審案。
三、技工工友、駐衛警察等任用案之會辦。
四、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相關業務。
五、職員平時考核、年終考績、獎懲。
六、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及票選委員選舉案。
七、教師兼任主管之擬辦暨聘書繕製。
八、教師兼主管暨職員職名章之製發。
九、教師兼職、兼課、借調。
十、兼職人員酬勞之轉發。
十一、兼任教師相關聘任業務。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報名方式: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1C8AAF97A2DD4A7D)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mail.moe.gov.tw)。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組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近5年獎懲令
7.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9月20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9月20日至9月27日)
機構名稱: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組員(1名)
職 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四序列職務者。
(二)考試分發本處所屬人事機構人員,於分發機關服務1年以上為原則。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三序列職務者。
(二)考試分發本處所屬人事機構人員,於分發機關服務1年以上為原則。
三、工作態度主動積極、思慮縝密,且具學習意願及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者尤佳
四、熟諳辦公室應用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尤佳。
工作內容:
一、職員任免、陞遷、職務歸系、請任、升官等訓練。
二、職員考試及格分發、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試用期滿送審案。
三、技工工友、駐衛警察等任用案之會辦。
四、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相關業務。
五、職員平時考核、年終考績、獎懲。
六、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及票選委員選舉案。
七、教師兼任主管之擬辦暨聘書繕製。
八、教師兼主管暨職員職名章之製發。
九、教師兼職、兼課、借調。
十、兼職人員酬勞之轉發。
十一、兼任教師相關聘任業務。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報名方式: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1C8AAF97A2DD4A7D)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mail.moe.gov.tw)。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組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近5年獎懲令
7.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9月20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9月20日至9月27日)
機構名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秘書(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6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第1款、第2款或第8點第1項第5款有關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三、熟稔大學人事業務、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
四、思慮縝密、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內容:
一、該校組織規程案。
二、學術行政主管之聘免。
三、該校校長及附小校長遴選、續任業務。
四、教師之停聘、解聘、不續聘。
五、教師之學術倫理及行為案。
六、性別平等、政風(含財產申報)業務案。
七、該校人事室綜合業務及人事業務績效考核。
八、該校人事室文稿審核。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報名方式: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1C8AAF97A2DD4A7D)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mail.moe.gov.tw)。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秘書」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近5年獎懲令
7.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33)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
一、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者,應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一)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主任及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與單列或跨列薦任第7職等主任、股長、人事管理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2、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本款之職務合計3年以上,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二)現任或曾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含總處)任本款職務合計4年以上。
總處內不同處室之遷調,或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不同科室之遷調,得視同前項第2款所稱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任職。
第1項及第2項服務年資之計算,包含借調之年資。但以借調同一機關1年以上者為限。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8點第1項第5款:
於本作業規定生效前,擔任下列職務一定年限以上者,不受第3點至第6點規定之限制。但有符合本作業規定資格人員參加甄審(選)時,以優先遴用為原則:
(五)擔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4年以上,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9月20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9月20日至9月27日)
機構名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秘書(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6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第1款、第2款或第8點第1項第5款有關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三、熟稔大學人事業務、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
四、思慮縝密、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內容:
一、該校組織規程案。
二、學術行政主管之聘免。
三、該校校長及附小校長遴選、續任業務。
四、教師之停聘、解聘、不續聘。
五、教師之學術倫理及行為案。
六、性別平等、政風(含財產申報)業務案。
七、該校人事室綜合業務及人事業務績效考核。
八、該校人事室文稿審核。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報名方式: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1C8AAF97A2DD4A7D)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mail.moe.gov.tw)。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秘書」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近5年獎懲令
7.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33)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
一、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者,應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一)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主任及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與單列或跨列薦任第7職等主任、股長、人事管理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2、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本款之職務合計3年以上,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二)現任或曾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含總處)任本款職務合計4年以上。
總處內不同處室之遷調,或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不同科室之遷調,得視同前項第2款所稱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任職。
第1項及第2項服務年資之計算,包含借調之年資。但以借調同一機關1年以上者為限。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8點第1項第5款:
於本作業規定生效前,擔任下列職務一定年限以上者,不受第3點至第6點規定之限制。但有符合本作業規定資格人員參加甄審(選)時,以優先遴用為原則:
(五)擔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4年以上,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9月20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27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9月13日至9月20日)
機構名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 教師業務(聘任、升等及兼課、兼職、借調、留職停薪等)。
- 校長及教師兼學術行政主管之產生、任期、交接等事宜。
- 教師評鑑、教評會會議。
- 校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經費稽核委員會代表選舉、教師兼職發聘。
- 教師敘薪、發聘事宜(含教師榮譽教授聘任) 。
- 教師鐘點費、導師費、實習指導教師鐘點費之審核。
- 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
- 迎新座談會。
- 專兼任教師及兼行政職聘書聘函。
- 教評會審核專任教師、兼任教師聘任。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和平校區]: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報名方式: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1C8AAF97A2DD4A7D)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mail.moe.gov.tw)。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獎懲令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33)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9月13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9月13日至9月20日)
機構名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 教師業務(聘任、升等及兼課、兼職、借調、留職停薪等)。
- 校長及教師兼學術行政主管之產生、任期、交接等事宜。
- 教師評鑑、教評會會議。
- 校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經費稽核委員會代表選舉、教師兼職發聘。
- 教師敘薪、發聘事宜(含教師榮譽教授聘任) 。
- 教師鐘點費、導師費、實習指導教師鐘點費之審核。
- 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
- 迎新座談會。
- 專兼任教師及兼行政職聘書聘函。
- 教評會審核專任教師、兼任教師聘任。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和平校區]: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報名方式: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1C8AAF97A2DD4A7D)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mail.moe.gov.tw)。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獎懲令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33)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9月13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優質標竿 卓越典範 106年度校長領導暨教學卓越頒獎典禮在臺中
一年一度的教學卓越獎頒獎典禮於今日(9月8日)在臺中市中山堂隆重登場,陳副總統建仁親自蒞臨現場向得獎校長及教師們致意,另,教育部林騰蛟常務次長、國教署邱乾國署長及臺中市林依瑩副市長也至現場嘉許表現傑出的得獎校長及脫穎而出的教學團隊,感謝他們對教育的付出。
106年度校長領導暨教學卓越獎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臺中市立光德國民中學承辦,頒獎典禮首先由臺中市立光德國民中學國樂團譜出典禮序曲,接著由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學舞蹈表演及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管弦樂團演奏,增添了頒獎典禮的活力與熱情。
本次校長領導卓越獎各縣市共計推薦69位校長參與複選,各參賽校長透過教育理念、經營策略說明以及辦學績效的呈現,在激烈角逐中共計評選出20位表現卓越的校長,獲獎之校長除獎座1座外,更可獲頒新臺幣20萬元獎金鼓勵。
校長領導卓越複選,高級中等學校組共4位校長獲獎,分別為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陳校長國祥、臺北市私立景文高級中學許校長勝哲、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張校長福祥、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林校長香吟;國中組共5位校長獲獎,分別為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姜校長正明、臺南市立民德國民中學蔡校長美燕、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施校長俞旭、新竹縣立新豐國民中學童校長鳳嬌、彰化縣立鹿鳴國民中學李校長錦仁;國小組共11位校長獲獎,分別為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黃校長木姻、屏東縣恆春鎮恆春國民小學江校長國樑、宜蘭縣宜蘭市黎明國民小學劉校長錫鑫、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國民小學吳校長雅芬、臺中市和平區博屋瑪國民小學比令‧亞布校長、新北市新莊區光華國民小學林校長惠珍、桃園市桃園區大業國民小學黃校長清淵、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邢校長小萍、臺南市新營區新泰國民小學賴校長昭貴、臺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林校長峻堅、南投縣南投市漳興國民小學林校長宜城。
今年度教學卓越獎全國共236隊報名參賽,各縣市共計推薦106個教學團隊參與複選,評選過程中各團隊無不卯足全力,力求呈現最優質的教學理念與策略,同時更展現了教師的專業與熱忱。經過評審委員審慎討論,共計評選出40個入圍團隊,其中19團隊榮獲金質獎殊榮,21團隊榮獲銀質獎肯定,獲選金質獎的團隊可獲頒新臺幣60萬元獎金,銀質獎新臺幣30萬元獎金。
教學卓越獎複選,高級中等學校組共8所學校入圍,4所學校榮獲金質獎殊榮,分別為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高雄市立路竹高級中學、臺北市立啟聰學校;4所學校獲得銀質獎肯定,分別為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新北巿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國中組9所學校入圍,4所學校榮獲金質獎殊榮,分別是苗栗縣立鶴岡國民中學、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5所學校獲得銀質獎獎勵,分別為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南投縣立北梅國民中學、新竹市立培英國民中學、臺東縣立大武國民中學、臺北市立北政國民中學。
國小組14所學校入圍,7所學校榮獲金質獎殊榮,分別為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民小學、臺南市南化區南化國民小學、高雄市鹽埕區忠孝國民小學、新北巿三峽區有木國民小學、桃園市蘆竹區公埔國民小學、屏東縣恆春鎮墾丁國民小學、新北巿三芝區橫山國民小學;7所學校獲得銀質獎表揚,分別為是新北巿八里區米倉國民小學、臺中市龍井區龍海國民小學、高雄市旗山區旗山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宜蘭縣羅東鎮成功國民小學、臺中市和平區博屋瑪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
幼兒園組9園入圍,4園榮獲金質獎殊榮,分別是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雲林縣北港鎮南陽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臺北市士林區富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5園獲得銀質獎肯定,分別為屏東縣竹田鄉竹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財團法人臺灣大學校園建設基金會附設臺北市私立幼兒園、基隆市信義區東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嘉義縣東石鄉塭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臺南市六甲區六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6年度教育部暨部屬機關學校總務人員財產管理研習班(1060828-29)
請遵守智慧財產權法於合法合理範圍內參考使用,謝謝~
※106年8月28日黃靚澖科長的國有公用財產產籍管理法規與實務講義電子檔,不提供下載,敬請見諒。
教育部人事處專員(8月24日至8月29日)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教育部人事處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第1款、第2款或第8點第1項第5款有關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人事相關業務。
辦公地點:教育部人事處(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送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人事處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獎懲令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
一、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者,應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一)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主任及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與單列或跨列薦任第7職等主任、股長、人事管理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2.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本款之職務合計3年以上,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二)現任或曾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含總處)任本款職務合計4年以上。
總處內不同處室之遷調,或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不同科室之遷調,得視同前項第2款所稱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任職。
第1項及第2項服務年資之計算,包含借調之年資。但以借調同一機關1年以上者為限。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8點第1項第5款:
於本作業規定生效前,擔任下列職務一定年限以上者,不受第3點至第6點規定之限制。但有符合本作業規定資格人員參加甄審(選)時,以優先遴用為原則:
(五)擔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4年以上,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106年8月24日起至106年8月29日截止(以送達日為憑)。
教育部人事處專員(8月24日至8月29日)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教育部人事處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第1款、第2款或第8點第1項第5款有關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人事相關業務。
辦公地點:教育部人事處(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劉又寧小姐電子信箱(uning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送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人事處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獎懲令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三、聯絡人:劉又寧(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6點:
一、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者,應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一)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8職等主任及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與單列或跨列薦任第7職等主任、股長、人事管理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2.曾分別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本款之職務合計3年以上,且任本款職務1年以上。
(二)現任或曾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含總處)任本款職務合計4年以上。
總處內不同處室之遷調,或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不同科室之遷調,得視同前項第2款所稱於2個以上人事機構任職。
第1項及第2項服務年資之計算,包含借調之年資。但以借調同一機關1年以上者為限。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8點第1項第5款:
於本作業規定生效前,擔任下列職務一定年限以上者,不受第3點至第6點規定之限制。但有符合本作業規定資格人員參加甄審(選)時,以優先遴用為原則:
(五)擔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4年以上,擬陞任跨列薦任第9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106年8月24日起至106年8月29日截止(以送達日為憑)。
公告教育部106年師鐸獎獲獎名單
106年師鐸獎選拔,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經各直轄巿、縣(市)政府(單位)等受理報名初審後,依限額向教育部推薦,再由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代表組成決審小組,參酌被推薦人之課程發展與教學績效、班級經營暨學生輔導、教學領導、專業成長與服務熱忱、教育政策與法令推動、投注教育奉獻度、對社會之影響度及行政合作與公共關係等遴選標準,就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單位)推薦之 167位候選人逐一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及入圍教師面談後,經過嚴格的評選,共計選拔出 75名獲獎者。
公告教育部第12屆教育奉獻獎獲獎名單
106年教育奉獻獎選拔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推薦後,依限額報本部辦理複審,再由本部敦請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參酌事蹟感人度、創新性、投注教育奉獻度及對社會之影響度等遴選標準,就各初審機關推薦之41位候選人逐一進行評審,經嚴格評選,選拔出12位獲獎人員。
公告教育部106年師鐸獎獲獎名單
106年師鐸獎選拔,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經各直轄巿、縣(市)政府(單位)等受理報名初審後,依限額向教育部推薦,再由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代表組成決審小組,參酌被推薦人之課程發展與教學績效、班級經營暨學生輔導、教學領導、專業成長與服務熱忱、教育政策與法令推動、投注教育奉獻度、對社會之影響度及行政合作與公共關係等遴選標準,就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單位)推薦之 167位候選人逐一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及入圍教師面談後,經過嚴格的評選,共計選拔出 75名獲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