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即時新聞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人事室主任(自108年8月13日起至108年8月19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公告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人事室
職 稱(名額):主任(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7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綜理人事業務。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人事室(64041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79號)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二、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三、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四、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8月13日起至民國108年8月19日截止(以電子郵件日期為主)。
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組長(自108年8月13日起至108年8月19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組長(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7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6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或第7點第1項第5款或第7點第2項有關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
一、規劃、推展、審核第二組業務
二、第二組相關法規之研擬與修訂
三、教師申訴業務
四、環境學院、海洋科學學院教研人員相關業務
五、委外及創新業務推動
六、本室業務之陳情與行政救濟案件答覆(辯)之擬辦
七、協辦政風業務(含財產申報、專業證照列管)
八、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東華大學人事室組長」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五、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通過專員班訓練評鑑結果三等以上者優先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8月13日起至民國108年8月1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
五、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者,應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一)現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於二個以上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總處)分別任本款職務一年以上,並合計四年以上。
(二)現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擔任該等職務合計二年以上,並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主管職務,兩者年資共計四年以上。
(三)現任公立醫療機關(構)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主管職務,且於二個以上人事機構分別任本款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一年以上,並合計六年以上。但於公立醫療機關(構)任本款職務合計三年以上者,其年資合計限制得降至五年。
(四)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主管職務,且於二個以上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分別任本款職務一年以上,並合計六年以上。
擬陞任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學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組長職務者,應符合前項規定,或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一)現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擔任本款職務合計四年以上。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職務,且擔任本款職務合計六年以上。
依前項各款規定陞任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學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組長職務後,陞任或調任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陞任較高職務或調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之主任者,須曾於二個以上人事機構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管職務。
(二)擬任單列簡任第十職等主管以上之職務者,須曾於二個以上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總處)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之職務。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7點第1項第5款及第2項:
於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含當日)前,任職年資符合下列規定,且現任下列職務者,其陞任時不受第三點至第六點規定之限制。但有符合本作業規定資格人員參加甄審(選)時,以優先遴用為原則:
(五)擔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合計四年以上,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
降調人員陞任與降調前職務相當層級以下之職務、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所屬人事機構遴用具原住民身分人事人員,及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含當日)前已派在關務機關人事機構之現職人員陞任關務機關人事機構職務之情形,得不受第三點至第六點規定限制。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7月25日起至108年8月5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
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一、待遇(教職員薪資、主管加給、年終獎金、印領清冊審核等)。
二、福利 (住宅貸款、生日禮券採購、總統三節慰問金、托育等)。
三、生活津貼(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健康檢查補助等)。
四、保險(教職員公、健保、團保、兼任老師勞健保等)。
五、兼職費。
六、離職儲金。
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業務。
八、人事室綜合業務(校內外會議、校務評鑑、校務研究、內控、內稽等之人事資料彙整)。
九、臨時交辦業務。
辦公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2.屬次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 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 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 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25日起至民國108年8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7月25日起至108年8月5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
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學院之下列業務:
(一)教師聘任、合聘、敘薪、送審、升等、借調、兼職、兼課
(二)辦理延攬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研究學者之申請案
(三)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客座等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延聘
(四)專業技術教學人員之聘任
(五)教評會設置及聘任、升等相關辦法審議
(六)專任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報部
二、校教評會會議相關幕僚業務(含學術倫理、限期升等、覆評不通過等依教師法辦理解聘、停聘、不續聘案及後續行政救濟及訴訟之處理)
三、大學組織、編制之擬議
四、全校教師員額控管
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等教研委員推薦
七、其他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四、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五、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25日起至民國108年8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7月25日起至108年8月5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
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辦理教育人事法制研修、教評會、教師人力配置、任審、敘薪、升等、主管遴聘及專案等人事相關業務。
辦公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四、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五、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25日起至民國108年8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7月12日起至108年7月16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
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辦理教育人事法制研修、教評會、教師人力配置、任審、敘薪、升等、主管遴聘及專案等人事相關業務。
辦公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106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四、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五、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12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16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7月12日起至108年7月16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
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任者,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學院之下列業務:
(一)教師聘任、合聘、敘薪、送審、升等、借調、兼職、兼課
(二)辦理延攬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研究學者之申請案
(三)校務基金專案計畫、客座等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延聘
(四)專業技術教學人員之聘任
(五)教評會設置及聘任、升等相關辦法審議
(六)專任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報部
二、校教評會會議相關幕僚業務(含學術倫理、限期升等、覆評不通過等依教師法辦理解聘、停聘、不續聘案及後續行政救濟及訴訟之處理)
三、大學組織、編制之擬議
四、全校教師員額控管
五、本校與中研院合聘人員年度續聘檢討
六、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等教研委員推薦
七、其他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1061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臺灣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本職缺同時於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本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cruit.moe.gov.tw/adt)。
四、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五、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12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16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中興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7月6日起至108年7月11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中興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 專、兼任教師聘任、升等、改聘相關法令及業務
- 教師評審委員會相關法令及業務
- 名譽教授聘任案
- 研究人員聘任相關法令及業務
- 專案計畫教學暨研究人員聘用案
- 校內外合聘教師案
- 本校校長及附屬學校校長遴選相關法令業務
- 學術倫理案
- 教師敘薪相關法令及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中興大學人事室人事室(402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中興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6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1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圖書館人事室主任(自108年7月4日起至108年7月10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公告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圖書館
職 稱(名額):主任(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
資格條件: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綜理人事業務。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圖書館人事室(23574 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二、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三、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7月4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10日截止(以電子郵件日期為主)。
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組長(自108年6月28日起至108年7月4日止)
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組長(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或第7點第1第5款或第7點第2項有關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
- 綜理一組業務及文稿審核
- 組織編制及人力規劃業務
- 教師相關法規(遴聘、升等、學術倫理及兼職等)之研擬及修訂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報名方式: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組長」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通過專員班訓練評鑑結果三等以上者優先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6月28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組長(自108年6月28日起至108年7月4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組長(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
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或第7點第1項第5款或第7點第2項有關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
一、綜理人事室第一組業務。
二、督導一組相關法規之擬訂與修正、一組年度工作計畫之擬訂
三、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報名方式: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清華大學人事室組長」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通過專員班訓練評鑑結果三等以上者優先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6月28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科員(自108年6月28日起至108年7月4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公告
機構名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
職 稱(名額):科員(1名)
職 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資格條件:
-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 考試分發本處所屬人事機構人員,於分發機關服務2年以上為原則。
工作內容:
- 教育部國教署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事人員任免、考核、服務奬章、績優人事人員、法規測驗等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二、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三、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108年6月28日起至108年7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專員(自108年6月24日起至108年7月1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專員(1名)
職 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5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另行辦理本陞任程序)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4序列職務者。
工作內容:
一、待遇(教職員薪資、主管加給、年終獎金、印領清冊審核等)。
二、福利 (住宅貸款、生日禮券採購、總統三節慰問金、托育等)。
三、生活津貼(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健康檢查補助等)。
四、保險(教職員公、健保、團保、兼任老師勞健保等)。
五、兼職費。
六、離職儲金。
七、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業務。
八、人事室綜合業務(校內外會議、校務評鑑、校務研究、內控、內稽等之人事資料彙整)。
九、臨時交辦業務。
辦公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2.屬次一序列人選: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事室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6月24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人事室主任(自108年6月18日起至108年6月21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內陞公告
機關名稱: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主任(1名)
職 等: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資格條件:
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8序列職務(含專門委員、主任)。
工作內容:綜理人事業務。
工作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人事室(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主任者: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同一序列專門委員者: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人事室主任」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6月18日起至民國108年6月2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組長(自108年6月13日起至108年6月19日止)
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遷調、內陞公告
機構名稱: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
職 稱(名額):組長(1名)
職 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資格條件:
一、屬同一序列人選: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7序列職務者。
二、屬次一序列人選:(同一序列如無人登記遷調或無適當人選,始行辦理本陞任程序,且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現任「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序列表」第6序列職務者。
(二)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或第7點第1項第5款或第7點第2項有關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
- 綜理一組業務及文稿審核
- 組織編制及人力規劃業務
- 教師相關法規(遴聘、升等、學術倫理及兼職等)之研擬及修訂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報名方式:
- 屬同一序列人選: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遷調申請表」(申請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A7796DC71ACB3A87&sms=8C8C0BC5308C0C98&s=BFA1F9CE75CDC366)後,將申請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mail.moe.gov.tw)。
- 屬次一序列人選:
- 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意願表」(意願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8640AC516A0BC630)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請先傳送至彭子容小姐電子信箱(a0234 @mail.moe.gov.tw),意願表及文件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國立中央大學人事室組長」及白天聯絡電話。
- 應送資料證件:
- 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考試及格證書
- 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近5年各年度學習時數,無需提供課程明細)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獎懲分數自公務人員履歷表計算,無需提供最近5年獎懲令)。
三、聯絡人:彭子容(聯絡電話:02-77366197)
四、聯絡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綜合企劃科
※通過專員班訓練評鑑結果三等以上者優先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6月13日起至民國108年6月19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
五、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者,應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ㄧ)現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於二個以上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總處)分別任本款職務一年以上,並合計四年以上。
(二)現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擔任該等職務合計二年以上,並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主管職務,兩者年資共計四年以上。
(三)現任公立醫療機關(構)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主管職務,且於二個以上人事機構分別任本款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一年以上,並合計六年以上。但於公立醫療機關(構)任本款職務合計三年以上者,其年資合計限制得降至五年。
(四)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主管職務,且於二個以上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分別任本款職務一年以上,並合計六年以上。
擬陞任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學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組長職務者,應符合前項規定,或具備下列各款之一:
(ㄧ)現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且擔任本款職務合計四年以上。
(二)現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八職等職務,且擔任本款職務合計六年以上。
依前項各款規定陞任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學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組長職務後,陞任或調任應符合下列規定:
(ㄧ)擬陞任較高職務或調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之主任者,須曾於二個以上人事機構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管職務。
(二)擬任單列簡任第十職等主管以上之職務者,須曾於二個以上主管機關人事機構(含總處)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管以上之職務。
※「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7點第1項第5款及第2項:
於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含當日)前,任職年資符合下列規定,且現任下列職務者,其陞任時不受第三點至第六點規定之限制。但有符合本作業規定資格人員參加甄審(選)時,以優先遴用為原則:
(五)擔任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合計四年以上,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九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
降調人員陞任與降調前職務相當層級以下之職務、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所屬人事機構遴用具原住民身分人事人員,及一百零六年一月十九日(含當日)前已派在關務機關人事機構之現職人員陞任關務機關人事機構職務之情形,得不受第三點至第六點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