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閱讀心得競賽實施辦法
壹、 依據
依據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標
一、 型塑學生優良閱讀風氣,培養良好閱讀計畫。
二、 藉由寫作分享,奠定「讀」與「寫」結合的基礎。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
肆、 實施期程:109年8月至12月。
伍、 實施對象:桃園市各國中小學學生。
陸、 實施策略:
一、 競賽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參賽組別以報名時就讀年級為依據)
二、 收件時程:109年9月21日(一)起至109年9月25日(五)止。
三、 收件方式、書寫方式:
(一) 收件方式:
1. 核章紙本一份:請各校將報名學生名冊(格式如附件一)連同報名稿件(格式如附件二)經學校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330025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二號 桃園國中設備組】,收件日期以郵局郵戳為憑。
2. 電子檔:請將報名學生名冊(附件一)及報名稿件(附件二)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mail至 【reading@gm.tyjh.tyc.edu.tw】,【主旨:(校名)閱讀心得競賽報名表,附件一檔名:(校名)名冊.xls,附件二檔名:(校名)-(學生姓名).doc】。
(請務必核對參賽師生個人資料,以免得獎後影響獎狀製作,損害得獎者權益)
3. 投稿人員名單將於10月8日(四)前公佈於桃園國中網站。
(二) 書寫方式:電腦打字,格式如附件,稿件版面設定禁止更改,請勿貼稿。
(三) 閱讀心得總字數以1,0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四、 注意事項
(一) 書目自選,文章題目依書目自訂,文章題目務必填寫。
(二) 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文責自負。
(三) 每校各組以 1 到 4 件為限,超限部分不列入評審。
(四) 為鼓勵學生閱讀,請各校事先辦理校內「閱讀新桃園學生閱讀心得」競賽,以優勝作品參加。
(五) 請依照參賽辦法中所附的附件作品格式,未符合格式作品將不予收件。
(六) 參賽得獎作品需另行簽署著作權授權書,作品版權及所有權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
有;且主辦單位有出版、於活動網頁上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
知及額外致酬;著作權授權書於領獎時繳交主辦學校。
五、 評分原則:
參賽作品由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其評分基準,包括啟示與創見占百分之四十、修辭占百分之二十、內容占百分之二十、結構占百分之二十。其審查重點如下表:
評審標準 啟示與創見 修 辭 內 容 結 構
配分比例 40% 20% 20% 20%
審查重點 1.具啟發性 1.文句流暢 1.內容充實 1.結構嚴謹
2.具可行性 2.生動引人 2.說理明暢 2.層次分明
3.具創造性 3.語彙應用 3.取材精當 3.切合題旨
六、 評審: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承辦單位收件列印作業完成後,將參賽作品分國中、國小高年級、國小中年級三組彌封,經統計各組篇數後,交附評審委員評審。
七、 成績公布:公告於本市閱讀新桃園網站【 http://163.30.179.11/】 。
柒、 經費概算:總計新台幣六萬元整,詳如經費概算表。
捌、 獎勵:
(一) 競賽參賽作品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佳作15位,皆頒給獎狀及圖書禮券;各組第一名頒給圖書禮券1,500元、第二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1,000元、第三名每位頒給圖書禮券500元及佳作每位頒給圖書禮券200元。
(二) 競賽第一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兩次之獎勵,第二名給予嘉獎乙次之獎勵,第三名、佳作,頒給獎狀乙紙之獎勵。 (指導老師需為校內教師方可敍獎)
(三) 私立學校獲獎之指導教師得依個人意願,得將嘉獎改頒予獎狀獎勵。
(報局敘獎前請先告知主辦學校)
(四) 推動本計畫有功單位之相關人員,依本市相關辦法核敘9人嘉獎各1次,以資獎勵。
玖、 經費來源: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本計畫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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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0487721_Attach01.doc | 55.5 KB |
10900487721_Attach02.xls | 28 KB |
10900487721_Attach03.doc | 66.5 KB |